
均豪隨筆『關於不定期租約這件常常忽略掉的大事』2022/12/6


關於不定期租約這件常常忽略掉的大事。
今天晚上協助先前還在南崁時服務的屋主及租客辦理租約換約(已經第三年了)。
秉持著服務的精神,均豪通知屋主租約時間快到了,要先以訊息問租客是否續約及本次租約會調漲租金(之前租很便宜,又遇到管理費漲價升息等)。
後來因租客工作關係,約定換約時間會超過原本租約的期間。
若本次沒有先以訊息溝通後續租約細節,雙方超過租約期限又繼續租約狀況,這個租約會在法律上變成「不定期租約」。
不定期租約在法律實務上,為了保護租客處於弱勢地位,要終止不定期租約的條件會非常嚴苛(土地法第100條),通常屋主會陷於被動,要調整租金除了租客同意只能走上法院一途。
在第一線工作,常常會遇到不定期租約的情形,其實會跟均豪求助時都已經是出事的狀況。
不定期租約並非完全的對租客保障,例如買賣不破租賃是不包含不定期租約在內的。
所以要提醒房東房客,儘量在租約期限屆滿前完成租約細節溝通,不要讓租約變成不定期限租約。